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非法侵占财产抢劫敲诈勒索 数罪并罚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进行时

 5月13日下午,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一案。

经审理查明,2015年,罪犯穆某(另案判决)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公司,将“套路贷”与暴力催收相结合,肆意侵占借款人钱财,形成以穆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朱某某参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实施抢劫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

红桥法院根据被告人朱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与河北区人民法院针对该被告人的另一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财产损失。(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