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湖)长办自4月30日启动非法放生(增殖放流)整治行动,组织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委网信办和市内六区对海河等河道重要点位进行联合执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9日,清理长期聚集及藏匿在海河的违规船只15条,拆解放生捕鱼船4条,规劝船只立即自行上岸7条,规劝船只7日内自行上岸10余条,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各类危害河道水环境行为,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保护了河道水生态环境。
市河(湖)长办组织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成立整治非法放生(增殖放流)行动领导小组,编制完成《治理非法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整改方案》《联合执法行动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非法放生、非法载客危害性的宣传,动员市场内经营者劝导购买者勿将所购商品用于非法放生活动。组织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清理非法放生(增殖放流)活动中的非法船只、沿河及桥梁贩鱼摊贩、假僧假道,打击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对海河北安桥、金狮桥、永乐桥等10余处重要点位进行4次联合执法。
下一步,市河(湖)长办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加大巡视巡查力度,联合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持续整治非法放生(增殖放流)活动;完善非法船舶清理制度、沿河及桥梁贩鱼摊贩清理联动机制、涉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视情况适时启动联合执法机制,维持河道正常管理秩序,提高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