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5月1日起,本市将实行两项新的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新标准对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做了相应调整,同时增加了车辆外观检查、车载诊断系统检查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等内容,并明确烧机油或严重冒黑烟现象为车辆外观检查的否决项目。
5月1日起,汽油车和柴油车均要开展车辆外观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烧机油或严重冒黑烟现象,以及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是否完好。汽油车和柴油车均要开展车载诊断系统检查,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车辆数据,查看是否存在故障码;车载诊断系统检查对象为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检查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11月1日起将成为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别项目。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检测,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11月1日起将成为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别项目。即便柴油车不冒黑烟,也有可能因氮氧化物排放不合格造成不符合年检要求。
由于标准中新增部分检验内容,车辆年检时,各项均符合要求才能通过环保检验。在用车的排放检验周期和安检周期是同步的,仍然实行私家小型客车新车前6年免检。混合动力车需切换到最大燃油消耗模式或混动模式下检测。(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