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河西区越秀路街惠阳里社区开展活动,扫黑除恶知识宣传进社区。
4月12日16:05,天津市纪委监委公众号“海河清风”发布消息,一次性通报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43人。这是自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天津以来,市委对“打伞”成果的一次集中公开展示,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中央督导组进驻——
“破网打伞”“打财断血”
近一个月来,扫黑、除恶、打伞,已成天津人口口相传的高频词,媒体也在发布相关动态:3月29日,红桥区通报全国首例“套路贷”案情;4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成功侦破“12·4”涉黑专案,打掉著名“黑老大”颜某,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46亿元;4月12日,4起涉恶案件同日宣判……
开展已经一年有余的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纵深推进。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如春雷破空,引全民关注。紧随其后,中央纪委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剑指黑恶势力的各种“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的“官伞”“警伞”和不作为不担当的“庸伞”。
今年上半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再次出发,进驻天津等21个省区市,将开展两轮督导工作。记者注意到,这两轮督导,明确提出“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为督导重点。众所周知,黑恶势力之存续,多因其手里有钱,头上有“伞”,断“造血”之财,拔保护之“伞”,可谓“打蛇七寸”,直击要害。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把扫黑除恶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贯通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撕开“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截至4月上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7件229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48件84人,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庸伞”22件107人。
从“打黑”到“扫黑”——
一字之变,彰显雷霆之势
细心的人们会注意到,2018年之前,对黑恶势力的斗争,用的是“打黑除恶”的表述。从曾经的“打黑除恶”到如今的“扫黑除恶”,一字之变,体现了中央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扫黑除恶就是要“除恶务尽”。市纪委监委部署专项斗争任务时强调,“扫”的关键就在于坚决查处纵容、豢养、庇护黑恶势力,使其坐大成势的“保护伞”“关系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这次集中公布的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中,有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巨额利益的“官伞”;有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甚至收钱抹案,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刑事打击的“警伞”;还有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的“庸伞”。据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严肃查处的滨海新区寨上街原党工委书记陈玉慧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西青区大寺镇原党委书记张希文充当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例,得到群众的强烈拥护。打掉这些曾经让人敢怒不敢言的‘保护伞’,让群众看到了执纪监督就在身边,扫黑除恶打伞是真扫真打,增强人们对专项斗争的信心。”
纪委监委“作战计划”——
精准定位主动出击
“关系网”能不能撕得开、冲得破,“保护伞”能不能打得掉、拆得散,首先在于准确发现问题线索。“在这方面,决不能有等靠思想,更不能有‘政法机关先打、纪委监委再上’的观念。只有主动出击发掘线索,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拓展来源,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分析掌握情况,才能为惩腐‘打伞’找准靶向,精准定位,精确打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2月,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作战方法。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实行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强化纪法贯通、协调推进,将全市16个区划分成5个片区,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负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组织深挖彻查,决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逃脱。
说起市纪委监委查找问题线索的实践经验,要特别提到一个词——“五个搞清楚”: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一定要搞清楚犯罪嫌疑人的成长轨迹;搞清楚他们的其他涉案情况;搞清楚他们未服法的原因是什么;搞清楚他们的财产是如何从非法转为合法的;搞清楚为他们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到底是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边光远说:“这‘五个搞清楚’就是我们的工作指导,帮助我们更快找到案件背后的问题,让我们能够更精准地揪出问题背后的那些‘网’和‘伞’。”
不仅在市纪委监委层面,各区级纪委监委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下足了功夫。全市16个区纪委监委,将监督摆在第一位,既当先锋又当督军。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惩腐”和“挖伞”两大任务,充分调动监督监察、派驻、巡察和审查调查等部门的职能职责,集中力量深挖问题线索。还建立了包案制、与公检法司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等机制。在中央督导组进驻天津后,进一步下沉了监督机制,实现了街道纪工委与公安派出所对接,派驻组与行政部门对接,实现了双方更加深入的协作。
扫黑除恶打伞立足点——
给人民群众更多安全感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重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威胁社会稳定。而每查处一起黑恶势力,都会给人民群众增强一份安全感。
记者在宁河区采访时,区纪委监委的同志讲起这样一个案例。该区丰台镇小韩村原村党支部委员任某某,纠集社会人员对该村群众肆意殴打、谩骂,村民敢怒不敢言。特别是去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他指使他人对不投自己票的党员,采取恐吓威胁等方式进行打击报复,影响十分恶劣。目前,任某某已因涉黑涉恶腐败被宁河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任某某被查的消息一经公布,大家奔走相告,高兴得就像过年一样。
附着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恶势力,是百姓深恶痛绝的“毒瘤”。市纪委监委通过选派工作组进村入户,先后依纪依法查处了肆意打击报复、拉票贿选、依靠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选举等案件59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17名,为3538个村顺利换届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前文提到的2018年9月26日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在红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案件中,主犯穆嘉一伙通过“肆意认定违约”“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方式强取豪夺,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造成多人受伤。被害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惧,有的甚至变卖房产远走他乡。最终,主犯穆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公安红桥分局芥园派出所原副所长安树国因收受穆嘉给予的财物,办案期间多次向穆嘉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红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原科长管维铭等6人,因在对穆嘉及其妻陈欣欣社区矫正前期调查评估、后期监管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别被党内严重警告及政务撤职、政务记大过、政务记过处分。
专项斗争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人民群众感受到的是切实的安全感,由此对党和政府更加拥护、更加信赖。家住红桥区西于庄街子牙三社区的居民桑立卫对记者说:“通过扫黑除恶,让人们感到了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这一点我们体会比较深。老百姓从心里感觉,在这种环境下生活舒服舒心。” 社区志愿者刘占元说,“我非常支持党中央作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黑恶势力不除,今天影响的是他,明天影响的可能就是我。”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脚点就是要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行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督导组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指明方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监察专责机关的优势,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做到靶向施治、精准打击、打伞破网、除恶务尽,彻底清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实现天津“无黑”城市的目标。(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