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这个问题上,许多行人对一些机动车没有做到礼让行人现象表示不满。尤其是一些老年人,他们腿脚慢,过斑马线时难免走不快,以致遭个别急性子机动车驾驶人的催促。类似情况在天津市繁华地区的路口,特别是没有交警值守的路口屡见不鲜。
例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黄河道交口,这是个相当热闹的十字路口,四周居民小区密布,又有银行、菜市场、饭馆、地铁车站等生活服务场所,通过路口车辆和行人总是川流不息。虽说路口四边都有电子警察、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地面停止线前写着“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大字,但还是有不少机动车与过斑马线行人发生互不相让、争道抢行的矛盾。
记者现场随机采访部分附近市民,他们对在此处右转的机动车不让行现象尤为反感。“有的司机素质太差,斑马线方向明明是绿灯,行人通过当中,他还敢顶着人群往前开。地上写着车让人的警示语,他真的没看不见吗?要是撞伤了人怎么办?”“有些司机几乎很少会主动停车礼让过斑马线的行人,从众心理严重,只要有一辆车右转在过斑马线的人流中开出一条路来,后面一大串车紧跟而过,生生把绿灯时正常通过斑马线的人流隔成两截。”
不过也有经常通过该路口的车主吐槽:“闯红灯过斑马线的人实在太‘霸道’了!有一回周末上午,我从黄河道打算右转广开四马路,遇斑马线绿灯我停车让行了。等对面变红灯了仍有人聚集在斑马线上找机会穿越车流而过,把我车挡住了不能右转弯,待斑马线变成绿灯时行人又接着不停的过,我又得继续停车让行。一边等到第三个灯时才算通过。”
交警南马路大队负责人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均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应该自觉守法通行,如在红灯时闯红灯通过斑马线,就构成了交通违法,不仅要面临经济处罚,而且一旦在斑马线上发生与机动车擦碰等交通事故,不仅身体会受到伤害,还会因闯红灯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