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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概览(四)

市财政局党组

问题:履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部署推动落实重表面形式、轻实际效果”问题,及时调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构成,召开中期推动会对专项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担当作为大讨论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责自觉;制发工作方案深化专项治理,明确8项治理重点和5项具体措施;通过开展专题辅导、开展知识测试、集中宣传先进典型等方式营造专项治理浓厚氛围。二是针对“严格对标对表不够,查摆聚焦问题失准”问题,聚焦职能职责、作风建设和加强管理,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进行再查摆再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

问题: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缺乏严实精神。

整改:一是针对“对市委决策部署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问题,采取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举办党员轮训班、开展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二是针对“制定实施方案没有全面体现市委有关要求”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10方面38项具体任务并逐一明确落实责任。三是针对“推动落实走过场,缺乏对落实效果检查监督”问题,制发工作方案,围绕3方面10项具体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将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作为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要内容,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

整改:一是针对“执纪问责‘蜻蜓点水’,警示教育不问实效”问题,对近年来查处问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修订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编发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和警示教育光盘,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警示教育活动。二是针对“廉洁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新排查全系统廉洁风险点321个,逐项制定防范措施,编印廉洁风险防范机制工作手册。三是针对“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举办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修订16项党建工作制度,编印制度汇编;制发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对直属各单位房屋出租收入、移动基站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进行全面清理。

问题:改善营商环境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针对“履行财政监管职责主动作为不到位,一些重点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欠佳”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实行零基预算,通过提前下达2019年转移支付预算、将结余结转资金编入部门预算等方式细化预算编制;制发3个通知,分别明确强化预算执行、项目预算追加审批和存量资金清收具体措施;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全面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实施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通过加快引导基金出资、开展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海河产业基金使用效益。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初核完毕,立案3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

市人社局党组

问题:贯彻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专项治理行动与全市三年行动方案对标对表不够,开展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召开专项治理中期推动会,进一步提升全局系统对专项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局担当作为正面清单和不作为不担当负面清单,强化警示引领。对标全市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督查,重新查摆梳理全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03条,对前期推动专项治理不力、方案照搬照抄的4个党组织书记进行追责问责,责成重新制定方案,推进专项治理落地落实。二是针对“追责问责存在好人主义”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系统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受问责干部管理规定。对采取降职增薪方式处理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责成市社保中心党委向市人社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问题:层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缺失,“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一是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直属单位党的领导的意见》,明确23项具体措施,在全局各基层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二是针对“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失职失责不作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给予1人免职处理,5人交由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

问题: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研究不深入,政策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针对“‘放管服’改革重‘放’轻‘管’,配套措施跟进不足,有的政策指导不及时、监管缺位”问题,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局开展的自主创新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问题: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担当进取精神不足。

整改:针对“部分窗口单位办事程序不够便捷,服务流程不够优化,维护群众利益‘最后一公里’的末梢不畅”问题,制定《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实施意见》,明确16项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出人力社保系统窗口管理规范,大力推进“一制三化”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减少比例达47.7%,办事要件取消20%,各类证明材料减少67%,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对未按要求简化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的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对市委巡视组移交的4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38件,6件正在办理;立案审查7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

市科技局党委

问题: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一是针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制定方案缺乏深入调研,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市科技局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对专项治理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部署,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先后召开5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二是针对“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指导监督不深入”问题,建立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监督指导与各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指导相结合的机制,保证专项治理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推进有序。责成2个基层党支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重新制订专项治理方案。三是针对“自查自纠标准不高,查摆问题不聚焦”问题,认真对标对表,聚焦专项治理重点领域,从严从实开展新一轮自查自纠。

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表决。责成对组织生活会把关不严的基层党支部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没有实现“一肩挑”的9个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规定,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整改:针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提高科技企业发展质量等重大问题研究不深、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11次党委会,组织5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髓,进一步提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建立“雏鹰—瞪羚—领军”的梯度遴选培育体系,制定《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补助办法》,促进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找准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加强服务,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对于落实重点任务不力的1名负责同志,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

问题:科技项目、重大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科技项目管理粗放,对烂尾项目长期不清理,影响科技资金投入产出效益”问题,研究制定《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天津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制定《天津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深化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改革,强化项目责任主体诚信意识。二是针对“重大资金监管缺位,重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对存在重大资金监管缺位的单位,按照管资本与管党建相一致的原则,理顺党组织关系,强化落实党组织决策前置机制;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内控管理。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1件纳入立行立改工作,其余3件已办结,对1人进行警示谈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问题: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抓而不紧。

整改:一是针对“动员部署覆盖不全,检查督促不力,压力传导‘梗阻’”问题,2018年12月27日局党组召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推动会,局班子成员全体出席,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巡察,及时掌握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二是针对“查找问题不深入,上报治理数据存在凑数现象,专项治理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结合职能任务,重点围绕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确定23个重点问题,形成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台账,23个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加强部门间沟通,对上报的问题数据严格把关,准确定性。

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一是针对“责任传导弱化,对违规问题纠治不力”问题,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党建联系点,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研究制定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纪要的工作制度,细化流程标准,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党组会议各项要求规范实施。二是针对“对直属单位疏于管理,基层党组织薄弱”问题,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强化财务资产管理、完善行政应急管理、优化内控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方面进行规范。结合本次机构改革,配强部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和核心工作,对部分直属单位进行整合和改革。三是针对“好人主义仍有一定市场”问题,印发《关于对不作为不担当干部问责情况的通报》,对2017年12月后,局系统因不作为不担当而被各级党组织问责的处级以下干部全部进行通报,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

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谋划落实天津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树得不牢,扶持企业政策落实不够有力”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对市委专项巡视反馈我局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树的不牢等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智能终端制造业企业,目前,三星集团分别新投资三星动力电池和三星MLCC两大项目。加大对内资企业智能终端制造商等扶植培育,填补我市生产制造业空白。二是针对“谋划长远发展不足,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建设推进不够快,新兴产业对工业产值拉动作用不明显”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四个重点产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持续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改造。2018年底全市先进制造业比重达到63%,预计2019年底达到65%以上,2020年达到70%,努力实现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目标要求。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件,1件正在初核;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提前退休。

北辰区委

问题:推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

整改:一是针对“基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把关不严”问题,全程指导10个存在照抄照搬问题的委办局修改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治理入深入细。二是针对“基层单位查找问题遮遮掩掩,存在问题却‘零报告’”问题,对3个相关委办局党组织书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倒逼“一把手”敢于刀刃向内,带领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15条,逐条严肃整改,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问题:贯彻中央和市委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行动迟缓。

整改:一是针对“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具体措施少”问题,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总要求,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726家,全年新引进富士康智能制造、绿地全球贸易港等项目578个;重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引进首都项目86个,总投资23.8亿元。北辰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国219家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中名列第24位。二是针对“在垃圾处理、污水整治、扬尘治理等方面未出重拳”问题,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土地拆迁整理工作同步推进;完成大双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27平方公里污水管网空白全部补齐;开展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全天候巡查,全年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22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针对“执行扶贫助困政策不精准”问题,打好“精准救助百日会战”,规范低保证管理和救助家庭复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相关责任人4人,给予3人党纪处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问题:缺乏担当精神,工作庸懒怠、散浮拖。

整改:一是针对“解决交通拥堵上推诿扯皮”问题,常态化治理华北集团地铁站周边违停揽客现象,科学部署交通疏导工作,重新规划交通道线,提高交通通行能力。二是针对“整治居民区环境‘纸上整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小区内圈占、堆物问题点位进行清理,完成第一阶段改造工程,预计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三是针对“房屋拆迁不敢碰硬”问题,着力解决拆迁历史积案,梳理疑难点位,与全区拆违、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合力,2019年计划完成地上物拆迁30万平方米,加快实现拆迁“清零”。

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未能入脑入心,缺乏钉钉子抓落实劲头。

整改:一是针对“‘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问题收集率、问题办结率低”问题,通过组成专家服务团队、召开协调会等多种形式精准帮扶,2018年问题收集率达到100%,共解决平台企业提出的问题2549个,问题解决率98.91%,全市排名第2位。二是针对“沟通协调推动不力,部分生活小区教育、社区医疗、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与市级单位密切配合,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双青新家园片区2处幼儿园、1处小学、1处菜市场、2处公交站场已于2018年底内投入使用,其余设施正加紧建设。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9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2件,正在办理52件。

武清区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部署、轻推动。

整改:一是针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照抄照搬市委文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问题,制定下发《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突出治理的10项重点,推动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二是针对“专项治理敷衍应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未履行检查督查职责”问题,组织对全区各单位进行一轮督查检查,将专项治理纳入区级领导同志包联镇街园区督查检查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推动整改落实。

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不实。

整改:一是针对“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不彻底”问题,区委常委会召开肃清罗福来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在我区各类廉政高风险领域和项目开展审计监督。二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针对性研究”问题,区委常委会带头集中学习民族宗教政策要求及相关知识,搭建落实“区—镇—村—点”四级网络责任制,探索实施村党组织成员培养联系后备党员等制度,对全区12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覆盖现场督导检查。三是针对“对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量问题未予处理”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现已完成滥发津贴补贴问题情况初核,立案44件。

问题: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

整改:一是针对“推进落实区域协同发展力度不够”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役,抓住“牛鼻子”,打赢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通武廊”体制机制创新、全方位宣传聚势三大攻坚战,努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当先锋、当猛将、唱重头戏。二是针对“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标准开展清新空气、“散乱污”企业清理、垃圾治理等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追责问责,目前已累计约谈32人次。三是针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启动“清四乱”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河湖垃圾处置工作,清理垃圾764吨。

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一是针对“监管部门失职失责,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等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问题,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对巡视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和无证售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依法处罚。二是针对“对居民区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执法不严,整治不力”问题,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问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

整改:针对“民心工程项目和解决民计民生问题缺乏担当尽责”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民心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4项,剩余6项正在加快推进中。高标准实施2019年20项惠民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制发政策文件调研论证工作的通知》,对政策制定前期调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把网民留言办理作为区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403件问题线索,梳理为393件,已办结261件,正在办理132件;对17人立案,诫勉2人,批评教育8人。

市水务局党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部署推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不真抓、搞变通。

整改:一是针对“领会市委决策部署不深不透,研究推进应付了事”问题,召开13次党委会议,就中央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进行学习、研究和推动落实,组织开展规范文件督查及党政会议专项行动,全面自查2017年以来中央、市委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落实情况,杜绝以传阅代替落实现象。二是针对“查摆问题避重就轻,充数凑数,造势应景”问题,出台问责情况报送制度、明察暗访制度等,综合研判驻局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巡视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查深究,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处理,巡视整改以来新增问责60人次。三是针对“舆论宣传不到位,通报曝光力度小,执纪问责不敢动真碰硬”问题,制定专项治理问责通报曝光制度,根据问题涉及领域和问责情形在全局或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强化震慑作用。

问题:政治担当不足,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解决难题缺乏政治勇气,对历史遗留问题不处理”问题,制定《水事违法案件立案审查工作规程》《重大涉河湖违法案件向河长湖长报告制度》,开展加强水政执法专项行动,连续对10起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结案6起。二是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问题,开展规范文件督查及党政会议专项行动,责令有关单位制定《处党委会和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和处长办公会议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是针对“处置问题线索执行程序不严格,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从严从细规范信访受理工作流程,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行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痕迹化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四是针对“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不力,搞纸面整改、不见实招”问题,开展规范招投标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制定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实施意见、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等,建立长效机制。

问题:政治意识不强,解决问题不较真、不求实。

整改:针对“组织推动水务项目建设不力,专项资金未用或结余、结转问题较突出”问题,制定水务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项目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开展加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行动,在项目审批、预算管理等方面规范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努力消减结余结转资金。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4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对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

市农业农村委党委

问题:履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基层专项治理措施落不实,自查自纠形同虚设”问题,制定加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意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基层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见人见事见细节的工作台账。二是针对“问责专盯‘小人物’,对个别发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单位‘一把手’没有追责问责”问题,制定“一案双查”的严格措施,在问题查处上认真研判,巡视后查处的2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均及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问题:党委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不实。

整改:一是针对“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存在盲区和死角”问题,制定《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意见》。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实施方案。二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问题,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专项行动。对农业农村系统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形成有效震慑。清退超发绩效工资,依规依纪查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给予1人免职处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三是针对“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制定《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关于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升财务规范管理水平。指导各协会开展自查,进行专项检查,完善内控制度。四是针对“巡视整改打折扣、搞变通”问题,对上一轮巡视遗留问题认真梳理,就有关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开展清退,提出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已完成整改。

问题: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

整改:一是针对“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心、危机感不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工作不力”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五大振兴”专项方案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1+1+1+5+N”的乡村振兴工作框架体系,推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针对“市农机中心对惠农项目补贴发放监管失职失责,农村扶贫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规范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项目验收核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参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机具加装新型智能化监测设备,实现远程实时监测,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加强监管。紧盯帮扶资金收益情况,确保所得收益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针对“重立项轻落实,诸多项目资金长期闲置被收回”问题,加强项目资金中期管理,建立预算执行调度制度。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起草农业财政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有效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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