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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

扫黑除恶进行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咬定创建“无黑”城市目标,忠诚履职尽责,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681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9件533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我市检察机关强化以办案为中心,坚持打击力度、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并重,努力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得扎实高效。创新建立市院督导督办、分院同步指导、基层院具体办案的“三级联动”办案机制,形成办案强大合力。

主动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和挂牌督办“全覆盖”,围绕深挖彻查黑恶犯罪“打财断血”“破网打伞”,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协同推进“破网打伞”,确保同向发力、除恶务尽。制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证据参考标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工作指导意见》《公诉部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组建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健全挂牌督办、专案指导、专家指导和案例指导制度。组建“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大案要案,确保快捕快诉。加强对在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查和串并分析,深入挖掘“案中案”,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55件,监委立案调查32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涉及5人。(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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