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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宝马涉车贷案 6年前已被法院查封

今年3月初,一辆宝马轿车在本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占车位”被打114挪车,身在北京的车主意识到爱车遭遇套牌后立即报警,本市公安交警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转天即成功“破案”。而这起套牌案件中的“李鬼”宝马车,实际为此前已被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查封的涉案车辆,近日该车已被依法返还至厦门。

宝马车成两案件“主角儿”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本市公安交警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将一辆作为车贷债务案件返还标的物的宝马牌小客车执行归案。而这辆宝马牌小客车,就是一个月前套牌案件中的“主角儿”。

今年3月2日19时30许,北京市民陈女士收到一通114服务台挪车提示电话,称其所有的“京NTM7”号牌的宝马牌小客车,在天津市河东区富民河畔小区地下车库内占用了他人车位。意识到自己的车被套牌的陈女士随

即报警,经历18小时连续蹲守后,中山门大队交警终于等来了“套牌”宝马车驾驶人,27岁的韩某。

10万买假牌宝马吃大亏

经过鉴定,韩某所驾宝马车悬挂号牌系伪造,目前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因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行为依法被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0天,且驾驶证被一次记满了12分,需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安全知识等学习、考试通过后,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韩某向中山门大队交警承认,这辆车是花费10多万元从一个已经联系不到的售车人手中购买。又经过历时一个月的细致入微工作,交警中山门大队多方调取并固定相关证据,查明假牌宝马车的真实号牌为“闽DPXX59”,为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支行车贷抵押物,因债务纠纷,在2013年时该车已被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查封。

交警中山门大队向厦门翔安区人民法院告知了查获经过和返还车辆需提供的相关手续。目前,该涉案宝马车已通过法律程序执行回厦。得知案件已经完结,北京车主陈女士对天津交警表示十分感谢。(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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