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市委20个巡视组分别对16个区和30家市级单位党组织(机构改革后调整为29家)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2018年11月中旬,市委巡视组向各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近期,以上16个区和29家市级单位党组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概要公开如下。
东丽区委
问题:贯彻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政治站位不高,推动不力,作风不扎实。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区政府推动落实方案调子高、口号响,实际行动少,效果不显著”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方案,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二是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不到位”问题,在全区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谈话等方式对20个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55个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区通报。三是针对“监督检查乏力,被动问责多,主动发现问题少”问题,全面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拓展问题线索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共查处问题94起,问责117人,2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态度不坚决,主体责任压而不实,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对圈子文化不敢亮剑,不敢坚持原则”问题,结合机构改革,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和导向,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3名处级干部给予免职或改任副职处理。二是针对“纠‘四风’不能做到‘零’容忍,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聚焦教育、医疗、低保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整治力度,2018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3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起。三是针对“工作作风漂浮,许多工作在基层不能得到有效落实”问题,扎实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检查,推动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地落实。
问题: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主动谋划、推动落实不足。
整改:一是针对“高科技、新型企业重引进轻管理、重数量轻需求,对重点支持的中科院、知名大学等建立的科研机构建设没有跟踪管理和考核机制”问题,创新招商模式,构建科研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二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明显不足”问题,制定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东丽区科技创新八条政策措施》《东丽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等专项扶持政策,破解发展难题。
问题:城市化建设组织领导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整改:一是针对“拆迁整合工作粗放、乱象依存、成本居高”问题,全面梳理城市化建设工作体系,制定全域城市化拆还迁实施方案,深入治理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促进城市化建设提质增效。二是针对“干部队伍精神不振、安逸怠惰,与改革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问题,推行领导干部包联和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改进作风,率先垂范,担当作为,为绿色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3件,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立案3人,其中留置2人。
宁河区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尚未形成疾风厉势。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职能部门聚焦问题、履行治理职责发力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问题,认真谋划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听取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不断拓宽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区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区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19个,并已全部办结。二是针对“对专项治理工作检查不到位,查处问责不及时,没有形成高压态势”问题,组建20个检查组,对全区92个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就巡视指出的2017年以来收到的27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07件,给予107人党纪政务处理。
问题:政治生态修复乏力。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对圈子文化给宁河政治生态造成的严重污染缺乏清醒认识,对干部队伍的‘内伤’把脉不准,对症施治不力”问题,开展以案为鉴“三照三破三践行”修复政治生态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两个层面开展一次“政治体检”,找准找清问题,形成修复政治生态工作报告,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推动宁河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二是针对“对违法违纪案件中的‘隐形圈子’未做认真反思和深入排查”问题,深刻剖析李春海、刘继伟等因利益链条结圈子的案例,深刻反思问题,坚决铲除圈子文化的思想根源,持续进行深挖细查,排查出存在问题党员干部173名,正在依纪依法处理。
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对‘关键少数’落实责任抓得不狠,亲自抓、做示范的作用不够突出,压力传不到基层”问题,组建13个检查组,由区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单位,全面检查履责情况,推动主体责任“水流到头”。二是针对“巡视整改不彻底,正风肃纪偏软偏轻,解决‘为官不为’和‘不能自觉为’问题缺乏靶向治疗”问题,在从严问责党员干部的同时,对2016年以来受问责干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受问责干部逐人排查、全面覆盖,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做到精准发力。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协调性,七里海湿地修复整改不够彻底”问题,制定《关于建立七里海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逐一明确环七里海各镇、区级责任部门湿地保护职责,强力推进9项重点整改工程,实现核心区封闭式管理。二是针对“‘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推动不力,帮扶企业实际效果不明显”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方案,加大落实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难题1160个,解决15家企业融资需求问题。三是针对“解决遗留问题不力,民生工程一拖再拖,精准扶贫不‘精准’”问题,接续推进芦台一中迁址新建、潘庄示范镇创建等各项工程建设,抓好结对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挽回经济损失289万元。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6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03件,60件正在办理;给予1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
市公安局党委
问题:推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力度不大。
整改:一是针对“部署要求落不实,流于形式”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整改措施,强化追责问责,建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党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针对“所属相关单位不敢动真碰硬,对存在的典型问题遮遮掩掩”问题,警院党委加大警示教育和“一案双查”力度,开展“四风”问题大检查,出台《“抓早抓小”处置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队伍。
问题:修复政治生态担当乏力。
整改:一是针对“落实市委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工作部署有差距,工作不到位”问题,在全局集中开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回头看”工作,制定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全面净化公安机关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组织全局民警深入学习讨论,划清思想界限,查摆剖析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全局共召开学习会8000余次,召开“肃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257次,制定整改措施1万余条。二是针对“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任重道远,问题仍然不少”问题,深入开展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回头看”工作。全局共召开警示教育会1400余次、交流会2300余次,召开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257次,查摆问题1万余条,各级党组织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坚决贯彻市委要求,对13名“涉武”人员“补足”组织处理,对交管局进行重点治理,对交管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全市交管系统17名存在问题的民警给予严肃问责。
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存在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整改不到位,上轮巡视发现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强化主体责任,正风肃纪,制定整肃队伍纪律作风执纪问责“五个一律”规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小金库”等专项活动,整改期间全局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8起88人。二是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狠抓监督责任落实,保持从严治警高压态势,整改期间对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38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四个意识”不强,警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丛生。
整改:针对“警院未专题研究独立设置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事宜,正风肃纪用力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一是申报警院成立“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市编委已批准同意;二是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加强干部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防范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三是深入推进警院改革发展,规范保安人员培训,撤销内部驾校,清退不合格人员,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9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83件,9件正在办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
市司法局党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推动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愿动真碰硬。
整改:一是针对“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压力传导层层弱化”问题,召开专题党委会和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传导压力。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找问题挖根源,制定进一步深化整改相关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针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应付了事”问题,对照市委要求进行梳理分析,重新形成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建巡查工作机制,统筹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党建巡查、党建责任制检查。局机关建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信息通报制度。完成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津调通APP软件建设。监狱系统启动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大起底,排查问题线索4条,并按要求处置完毕。三是针对“追责问责‘隔靴搔痒’,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效果不明显”问题,认真组织党纪党规学习,对因发生监管安全事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65名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问题:政治担当不强,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一是针对“对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学习不深不透,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重新组织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等10个文件,切实增强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流转对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天津市司法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供制度保证。二是针对“工作作风拖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缓慢”问题,制定《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妥善解决人员和经费保障问题,未达标地区已全部达标。完成复康路45号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三是针对“群众观念淡薄,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不足”问题,与市高院职能部门调研协商,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尽快审结、优先办理执行等措施,研究制定《天津市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社区群众法律服务等工作。加强北方公证处人员为民服务教育,完善值班接待管理办法和预约办证规定等5项规章制度。四是针对“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内部管理宽松软”问题,扎实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修订《市司法局机关清理规范借调人员的意见》,完成借调人员清退工作。对干警训练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不力,导致出租房屋租金因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问题进行再通报,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手续进行再规范,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同时,针对巡视组移交的2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4件,转出2件,1件正在办理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南开区委
问题: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未将专项治理纳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问题,健全完善月小结、季分析、半年总结部署工作机制,把专项治理推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针对“查纠问题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问题,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从推动专项治理、谋划改革发展等4个方面查找出问题86个,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三是针对“专项治理重点不突出,治庸治懒治无为的疾风厉势和‘问责风暴’尚未形成”问题,聚焦整治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对18名不作为不担当干部进行问责,给予10人党纪政务处分,在《天津日报》点名道姓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和警示效应。
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党建督查工作走形式”问题,加强督查队伍建设,改进督查方式,提升督查实效,问责8名相关责任人。二是针对“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禁而不绝”问题,将查摆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重点内容;组织观看反面典型警示录,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对8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组织开展2轮次明察暗访,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问题: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
整改:一是针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力度不够”问题,主动加强与京冀对接合作,举办京津冀三地教育学术论坛、社区治理协同发展论坛,与北京市朝阳区、石家庄市桥西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吸引25家京企在南开区落户。二是针对“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发展进展缓慢”问题,制定实施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加大对区属企业宣传推广力度,把混改工作情况纳入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压实企业推进发展主体责任。三是针对“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和落实‘津八条’措施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支持和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区级领导同志带头走访服务企业40家,解决问题21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针对“环保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制定环保举报案件后督察制度,对41件环保举报案件开展后督察;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等5个作战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题: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工作有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服务民生相关政策推进慢,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制定2019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针对“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不力”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28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9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7件,立案4件,初核5件,函询3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红桥区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治站位不够高,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
整改:一是针对“组织推动用力不够,压力传导不到底”问题,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67个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点名通报25个存在问题的单位。二是针对“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查自纠主动性不高”问题,用好党风政风数据月报制度,逼促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报送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312件次,作出党纪政务处分74人次。三是针对“专项整治氛围不浓,基层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存在凑数”问题,组织处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自查自纠数据报送工作检查指导,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零报告”单位已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四是针对“查处问题通报力度不够,‘问责风暴’的声势还没有形成”问题,加大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8年9月以来通报曝光26人次,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次。
问题:肃清黄兴国和本区典型案件恶劣影响不力,净化区域政治生态缺乏力度。
整改:一是针对“党员干部队伍还存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问题,将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18年9月以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3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二是针对“缺乏开拓进取精神,部分干部甘于落后、不思进取”问题,制定《红桥区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学习讨论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三是针对“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影响区域发展”问题,按照“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的原则,加大对好人主义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9月以来查处好人主义问题2件。
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
整改:一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推动落实工作慢”问题,区委书记与区级领导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督促抓好分管领域工作,促进“一岗双责”有效落实。二是针对“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8年下半年立案115件,是上半年的2.56倍,全年立案160件,同比增长60%。2018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件次,对26人次作出党纪政务处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次。
问题: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速度慢、力度小,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一是针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不足”问题,持续推进中央和市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治理马路餐桌和路边烧烤乱象;认真落实巡河制度,井冈山桥、大红桥断面污染指标大幅下降。二是针对“城市建设领域监管不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不主动,相关政策宣传缺乏力度”问题,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红桥十条”,加大产业政策宣传力度,兑现产业和人才扶持资金7117万元,加强违法建设清理整治。三是针对“服务民生力度不够,缺乏精准度”问题,制定《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试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实施方案》,向社会征集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议150件,加快中小学、幼儿园、菜市场等民生项目建设,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处理。
市民政局党组
问题: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用力不足。
整改:一是针对“部分机关处室党支部没有建立问题台账,没有填报自查问题统计月报;部分所属单位查摆问题质量不高”问题,制定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大学习、大讨论”专题活动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论述摘录和市委关于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通过人人谈体会、摆问题、查思想、明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组织78个基层党组织层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视发现问题的6名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处理。二是针对“党组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积案清查、集中整改工作不到位,主体责任没有落实”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梳理积案材料,补充调查材料,形成书面结论归档办结,对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问题: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一是针对“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没有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影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问题,组织市农业农村委等7个市级部门召开座谈会,摸清农村低收入群体底数,结合全市“精准救助百日会战”,投入354万元对873户低收入群体进行精准救助帮扶。二是针对“局属土地、厂房被长期非法侵占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有效招法,导致民政福利园区等项目建设受阻”问题,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卫南洼土地工作专班,聘请律师团队摸清非法占地户底数,对3户非法占地户提起诉讼,对2户完成调查取证并进入诉讼程序。对拖欠土地承租费单位启动诉讼程序,协调当地政府、法院等部门,加快非法占地清退和租费追缴工作。对非法侵占厂房人员提起诉讼,法院已判决被告腾空厂房,相关判决正在执行中。三是针对“解决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紧缺问题招法不多,机构养老供需矛盾问题依然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扶持、加快第三老年公寓改扩建等措施,对符合我市特困、失独、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致伤残、高龄、失智、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实行优先入住。出台《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试点的意见》《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把社会办照料中心纳入公建民营优惠政策范围。加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与医疗机构签约、开通绿色就诊通道等。规范养老机构入住合同,丰富个性化养老机构补充协议,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缓解供需矛盾。
问题: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力。
整改: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个别所属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招投标制度不严格,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2016年巡视整改任务重新查摆梳理,纳入2018年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内容,一并整改落实,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力的3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协调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回填基础土方工程量编入室外工程预算,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问题: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不扎实。
整改:一是针对“2017年党组没有组织开展基层走访调研,没有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没有向市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问题统计月报”问题,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明察暗访,分别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召开局处两级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两次组织理论知识测试,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针对“对基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不力,2018年以来,11个二级单位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统计月报‘零报告’”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印发《关于报送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建立月、季、半年、全年和随机报告等五项报告制度,深度进行自查自纠,对调查核实存在问题而“零报告”的单位,按程序启动对相关党组织负责同志的问责。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对环保工作的指示要求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组织推动‘散乱污’企业治理不严不实,个别已经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存在擅自开工生产”问题,定期召开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会和调度会,完成201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大气、水环境质量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良好开局;强化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督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监管区域、监管行业和监管企业,2017年、2018年排查出的2.2万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针对“环保执法检查的责任意识不强,对移动污染源的治理力度还需加大”问题,持续保持铁腕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第一轮执法检查,将问题企业的查处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曝光,严防污染反弹;利用遥感监测车、遥感监测门站,加大对重点地区车辆排放检查工作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微信举报“冒黑烟”行为给予奖励。
问题: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
整改:一是针对“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不力”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津八条”要求,严控审批时限,深入开展主动服务、24小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将电镀、造纸、印染等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区审批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推动实施环保差异化政策,强化科学调控、差别管理、罚管结合,严格“一企一策”,有效防止“一刀切”。二是针对“服务基层意识淡漠,对区环保局上报的请示长期搁置,不做回复”问题,印发《天津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到实际操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的管理,加强对各区监测点位的现场调研指导。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正在进行初核。
市城市管理委党组
问题: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对基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统领把关不严,4个二级单位党组织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缺项漏项”问题,责成4个单位重新组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委属22个基层单位进行“回头看”,解决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全面问题。二是针对“所属22个基层单位中11个单位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统计月报零报告”问题,巡视期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立即部署专项治理统计月报工作,明确要求,严明纪律,已将相关问题迅速整改完成。三是针对“个别单位明知有问题,仍然‘零报告’”问题,立即查找原因,对2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及时报告、准确报告、如实报告。
问题: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敷衍应付。
整改:一是针对“基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项漏项”问题,结合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全面普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针对“推动基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下属单位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仍然存在”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在全委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廉政建设要求。
问题:履职尽责意识不强。
整改:一是针对“推动垃圾处理场站、垃圾分类试点社区等重点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深入推进“一个革命九个延伸”民心工程,已完成垃圾处理场站选址和筹建准备工作,2018年完成贯庄、宁河垃圾焚烧厂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1500吨;2019年积极推进东丽、西青、北辰、武清、宝坻、宁河、静海和蓟州8个区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10750吨,有效提升中心城区和环城4区的垃圾处理能力。成立垃圾分类试点社区领导小组,制定《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推动全市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10个。二是针对“长期拖欠夜景灯光施工款项”问题,一方面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给予专项经费预算支持;另一方面积极研究探索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尝试采取拍卖部分广告资源、公共绿地冠名等措施,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针对“对水上公园、动物园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职工强占园内湖面、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固定资产管理不实”问题,动物园立即终止与水面养护人员签订的管理合同,调整2名工作人员岗位,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对违章建筑拆除;分管委领导、动物园党委负责人在委党组会上作深刻检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水上公园党委制定“一屋一策”解决方案,目前已追回一处房屋欠租17.69万元,采取资产抵债的方式解决两处欠租593.6万元,其他两处已向南开区法院提出诉讼。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国有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普查,切实做到账物相符、物物相符。四是针对“环卫工作标准有待提高,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存在卫生盲区死角”问题,制定《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在全市范围迅速开展垃圾清整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清整活动,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出动人员3.6万人次,车辆1.4万台次,排查整改点位6436处,清除垃圾12万余吨,消灭卫生盲区、消除卫生死角。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8件,4件正在办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