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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带来红利 天津市工商业用电降价了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2.29分。

据了解,此次降低电价红利主要来源是增值税改革。根据国家政策,4月1日起,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增值税税率降低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初步测算,全年可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4.02亿元。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电网公司、各有关单位做好电价调整、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各转供电经营者要将降价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同时提醒各电力用户如发现有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或88908890投诉举报。(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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