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从3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治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专项行动,严查七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违规问题,确保实现依法繁育、规范管理,在彻底摸清全市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底数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在前期已经开展的清查治理无证繁育野生动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有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的监管和对非法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包括超出《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隐瞒、虚报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伪造、涂改、转让或倒卖《驯养繁殖许可证》;非法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后在1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擅自更改养殖地点;疫源疫病防控和防逃逸设施设备不健全等7类违规问题。通过专项行动,对有证的人工繁育场所,依法建立管理档案,强化监督检查;对无证的人工繁育场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施整改、办证或依法取缔。
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伍春华介绍:“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是我市春季禁猎期。自3月1日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侦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相比往年查处案件数量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均有明显下降”。
据了解,3月1日以来,市、区两级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巡查巡护,共出动公安民警、执法人员及志愿者40655余人(次),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情况进行了巡查巡护,检查点位34775处(次),检查运输车辆8184部,救护野生动物30只,有力维护了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