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小额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借四万,给八千;借五万,给一万,并制造银行流水,又逼迫受害人打借条、支付合同费、违约金。近日,涉嫌敲诈勒索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津南分局成功抓获,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9月中旬的一天,小张在网上搜索有关小额贷款的信息时,添加了一男子为微信好友,并和对方约在津南区某超市见面。当晚19时许,小张通过微信与该男子取得联系,并乘坐该男子驾驶的一辆现代SUV汽车,来到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在该酒店房间内,小张与该男子签订了一份金额为26000元的借款协议,其中还包括个人详细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并当场转账26000元,整个过程还拍了照录了像。随后,该男子开车载着小张找到另外一名男子,二人言语威胁小张将银行卡中的20000元取出并交给他们。两天后下午,小张再次被迫到约定地点,在威逼利诱下又与对方签了一份20000元的借款协议,转账收款后再次被逼迫将20000元取出交还两名男子。后小张感到害怕,决定报警。
就在办案人员深入调查此案过程中,和小张有类似遭遇的小李也到公安津南分局中铁派出所报警,称其被敲诈勒索6万余元钱款。经民警了解得知,小李于今年7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办理小额贷款信息,后确定一家贷款业务后,与对方在某小区见面。本来准备贷款8000元的小李,却在三名男子的威胁下签订一份48000元贷款合同,在收到了48000元的银行转账后,又被逼迫通过银行ATM机分别用不同的银行卡取出40000元现金交给对方,随后对方又强行索要了800元合同费,最后小李只拿到7200元人民币。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又以逾期为由多次威胁小李并索要违约金,共计60900余元人民币,期间还逼迫小李签订了另外一张30000元的欠条。
公安机关发现上述案件作案手法相同,均为网上发布低息贷款信息、诱使被害人签贷款协议,现场转账制造银行流水,逼迫被害人取出大部分现金归还,强行索要合同费、违约金等。同时,结合两名被害人的辨认,两起案件均指向同一部嫌疑车辆和同一伙人。经过缜密的梳理排查和分析研判,民警逐步确定了由5名男子组成的有组织、有分工的“套路贷”敲诈勒索团伙。2018年11月7日,民警分别在宁河、蓟州、西青、津南等区将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该5人如实交代敲诈勒索他人的犯罪实施,同时,还供述了另外8起敲诈勒索案,涉案价值合计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