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报道的“天津西站弃婴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该案宣布告破。据了解,孩子的家长是因为孩子患病,专门从保定来津丢弃孩子。
2018年12月27日18时20分许,天津西站一名保洁员在候车室东北侧女厕内打扫卫生时,发现第一厕所间地面上放置一个几个月大的男婴,男婴由一条棉被包裹,旁边放置一个装有奶粉的奶瓶和几片尿不湿的塑料袋。
接到车站报警后,天津西站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并协同车站工作人员将男婴送到天津市福利院进行救助;同时上报公安处,因案情重大,公安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刑警支队会同天西所一起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破案攻坚。
专案组首先调取了车站候车室及站区附近监控视频,经细致查看,发现系由2名中年妇女于当日17时50分许打车到天津西站,下车后抱着棉被包裹的婴儿进入西站候车室,由其中一名女子进入女厕将婴儿遗弃后再打车离开西站。专案组又联系到2名出租车司机进行重点走访,获取了嫌疑人相关线索;另根据嫌疑人在市区乘车轨迹继续调取监控进行视频追踪。经调取大量视频进行轨迹分析发现2名嫌疑人作案当日系驾驶一辆白色三厢别克汽车,由荣乌高速进入天津,于17时08分许将车停放在五爱道与丁字沽一号路交口后打出租车到的天津西站,在西站将婴儿遗弃在厕所后于18时许出站打车返回五爱道与丁字沽一号路交口附近后,继续驾车由荣乌高速离开天津。
经查,确定车主为木某(女,50岁,河北省保定市人),木某儿媳方某某,曾于2018年11月2日分娩一男婴,该男婴出生时间与被遗弃的婴儿月份大小吻合。为进一步获取案件线索,专案组派员赴河北保定进行查证,经走访保定市多家医疗机构,并调取相关记录摸排到木某的儿媳方某于11月2日在保定市唐县南环医院有分娩记录,侦查员立即赶赴唐县南环医院进行调查,调取了方某分娩的相关信息,走访其他就医人员时,获取了“石门乡莽栏村一个出生不久的孩子病死在天津”的重要线索,因车主木某及其儿媳方某户口所在地正是石门乡莽栏村 ,专案组由此推断方某极有可能就是该案嫌疑人之一。
为早日查清案件事实,专案组于2019年1月9日11时许在河北唐县石门乡莽栏村对重点嫌疑人木某进行了传唤,经审查,木某对其于2018年12月7日伙同其丈夫的妹妹康某在天津西站一女厕内遗弃3个月大男婴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外谎称“孩子病死在天津”。经木某交代,该男婴系其儿媳方某于2018年11月2日在保定市唐县南环医院所生,该男婴出生40多天后因感冒出现抽搐和休克症状,经辗转唐县人民医院、保定市儿童医院检查发现孩子脑部有先天疾病,会影响孩子今后正常发育,因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前期医疗费已花费3万余元)且亲属有遗传精神病史,顾忌孩子今后会成为家庭累赘,经其儿媳提议并与其子康某、其丈夫的妹妹4人商议,决定将孩子带到天津的火车站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设想孩子也许能被有钱人救助后治好疾病。4人商议后由木某驾车,伙同其他3人一起带孩子到天津,到天津后,将车停放在五爱道与丁字沽一号路交口附近路边,其子康某和儿媳方某在车内等待,由木某和其丈夫的妹妹康某抱着孩子打车前往天津西站,后将孩子遗弃在西站候车室东侧一女厕内。根据木某交代的案件情况,专案组同时对其儿子康某、儿媳方某及其丈夫的妹妹康某进行了传唤审查,经审查,上述3人供述情况与木某交代情况一致,至此,该案事实完全查清。目前,嫌疑人已依法取保候审,该男婴带回家中抚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