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4日12时许,男子陈鸣(化名)拨打110电话报警称:被人抢走5万元。属地静海公安民警立即进行调查。
随后发现,陈鸣与微信女网友相约见面,在静海镇东兴道上一涮羊肉店内吃饭,其间陈鸣饮酒。饭后陈鸣驾汽车行驶至静海区静海镇旭华道附近时,被一辆大众轿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三名男子以陈鸣酒后肇事逃逸欲将其送往公安局为由索要5万元钱“封口费”。陈鸣联系家人通过微信及支付宝向对方转账5万元。
获此情况后,办案人员高度重视,将此情况向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进行了通报,同时抽调精干警力与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成立专案组,围绕嫌疑人车辆、微信女网友的身份情况进行视频录像追踪、活动轨迹研判,后将信息综合研判的情况通报给分局技侦支队、网监支队寻求技术支撑。经过大量工作,发现该起案件是以陶某某(男,35岁,黑龙江省讷河市人)为主,刘某某(男,25岁,黑龙江省讷河市人)、石某某(女,30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等多人参与有组织有预谋且分工明确的团伙性犯罪。
为防止该团伙继续作案,1月31日办案单位分三组分别在静海镇泽海宾馆304房间、前毕庄村、东平道超越火锅鸡店内将陶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抓获。经突审,陶某某、刘某某、石某某三人如实供述了由石某某通过微信约网友吃饭喝酒后,将网友驾驶的车辆情况及饭店位置发给陶某某,后陶某某安排刘某某驾驶车辆负责追尾网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陶某某伙同他人对网友进行敲诈勒索后,将获得赃款瓜分。当日,陶某某、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石某某因需抚养年幼的孩子被监视居住。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