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向全市通报去年12月份全市环境违法情况,2018年12月,全市环保系统检查企业3589家次,立案211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63件、行政处罚决定172件,共处罚款105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1件,限产、停产1件,一批案例相继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通报,2018年12月,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共查处排气超标车1350辆、超标机械70台。同时向全市通报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天津市固恒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行政拘留案、天津市庆源木门有限公司行政拘留案、天津维达维宏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拘留案、天津市泰诺家具有限公司行政拘留案、天津拾光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擅自停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超标按日连续处罚案、天津市大茂化学试剂厂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即投入生产案、天津市佳利电梯电机有限公司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处罚案、天津英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据介绍,这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中,5起移送公安部门,5起实施重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