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天津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规定》落实落地。公安河东分局坚决向袭警、辱警行为亮剑,依法刑拘一名袭警犯罪嫌疑人。
1月31日13时5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在天津站世纪钟附近违章停车,正在附近执勤的市公安交管局河东支队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违章行为进行纠正。该车司机拒不配合,驾车逃逸。交警驾驶警车追赶,将其逼停后,交警责令司机下车接受调查,但该车司机竟将交警拖带、撞倒后逃逸。公安河东分局站区治安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立即派民警到场处置,并向市公安局请求全市布控,查缉该逃逸车辆。当天16时许,经市公安局全市布控,市公安交管局红桥支队交警在红桥区三条石大街与河北大街交口处将涉案司机李某某抓获,公安河东分局站区治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嫌疑人李某某带回所内进行审查。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某(男,52岁)对其拒不接受交警调查并驾车撞倒交警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其已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对于袭警辱警、妨碍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