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跨国电信诈骗案件。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以陈某某、庄某某为首的诈骗犯罪团伙,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并在境外建立基地,向国内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分别冒充快递、电信客服、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参与拐卖人口、贩毒、洗钱等犯罪活动,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汇入该团伙指定账户。该团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受公安河西分局邀请指派干警提前介入该案,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迅速成立专案组,针对该案重大、疑难的特点,积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不断固定证据链。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2月14日依法对涉案的二十二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于2018年10月26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案件进入庭前会议阶段,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本案是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大型跨国电信诈骗案件,严厉打击了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