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管部门获悉,连日来,一些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车主,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网上平台或到车管所等服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因提交的交强险保单、车船税证明的时限不符合要求,导致领标业务没能一次办结。
按照规定,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车辆,免除到检测站上线检测步骤,车主每隔两年直接通过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天津交警”官方微信等网上平台或到车管所市所及各分所、各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等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即可。所需材料为行驶证或车主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交强险凭证及本年度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此项业务手续并不复杂,本应快捷办结,但很多车主因为提交的交强险及车船税凭证不符合要求,导致办理业务过程遭遇“小插曲”。
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对于“6年内免检”车辆,每两年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所需的交强险凭证强调的是“有效期内”,而所需的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则强调了“本年度”。
首先,“有效期内”的交强险是指,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交强险应处于有效状态。交强险起始日晚于申请日期,或者结束日早于申请日期,车辆均未处于交强险在保期内,不符合业务要求。
其次,“本年度”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是指提交领标业务申请日期的当年度。也就是说,车辆检验有效期截至今年2月,车主如果提前3个月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即在2018年12月申请时,应提交2018年度的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如在今年1月或2月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则应提交2019年度的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