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追尾事故,无责一方车辆却逃逸。交警深入调查,识破一起涉嫌故意碰瓷案件。
1月18日2时25分,交警武清支队接警称,在梅石路北运河大堤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初步了解,报警人肖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而其车上乘车人黄某在事故中手部受伤。
经查,发生事故后,前车驾驶人尹某驾车驶离现场,行至北辰区某花园小区工地内,随后下车离开,肖某驾车追随至此处后报警。经现场勘察,事故中,肖某驾驶的出租车追尾前车,造成两车轻微损伤。尹某作为无责任方,本来协商一致就可以快速处理,但他却做出驾车逃逸这一反常举动,结合案发时间,经验丰富的民警初步判断尹某有酒驾嫌疑。
紧接着,在对乘车人黄某的询问过程中,民警又发现了新的疑点。黄某作为出租车乘客,在受伤后没有抓紧去医院就医,而是在寒夜中和出租车司机肖某一起等候,直到清障车将双方车辆拖走后才离开。种种线索均表明,这可能是一起故意碰瓷行为。
为此,办案民警立即深入调查了解肖某近几年的交通事故等详细情况。调查发现,肖某2018年以来共涉及3起事故,且均为晚间或凌晨等时段。特别是去年12月18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时间、情形都与此次事故高度相似。由于肖某存在较大碰瓷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交警支队进行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肖某如实供述了伙同黄某驾车尾随碰瓷的事实:“主要在酒店、KTV附近等着,有车出来我们就跟上去,轻轻地碰,撞得严重了也怕赔钱。”肖某说。
目前,经调查,嫌疑人肖某、黄某、郎某(另一名乘客)驾驶车辆在梅石路与北运河大堤交口,故意撞击前方尹某驾驶的车辆,实施敲诈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经审讯,三人对利用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肖某、黄某、郎某已被刑事拘留。(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