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通报了重点区域2018年10-12月环境空气质量,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2月和10-12月细颗粒物(PM2.5)的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天津稳居持续改善行列。
2018年10-12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2-97μg/m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3μg/m3,同比上升2.8%;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长治和晋城,分别为52μg/m3、57μg/m3和57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开封和保定,分别为97μg/m3、91μg/m3和90μg/m3。
从改善幅度上看,10-12月“2+26”城市中10个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9个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在前3位的城市是邯郸、济宁和长治,同比分别下降16.5%、13.2%和10.9%;天津和沧州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其中天津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1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排在前3位的城市是开封、安阳和廊坊,同比分别上升26.4%、21.2%和20.4%。2018年12月,天津PM2.5平均浓度为54μg/m3,同比下降21.7%,降幅排名第二。
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2019年1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较2018年同期偏差,各地应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