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年均增长12%

 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2016年,二中院交通事故二审案件收案531件,2017年为627件,2018年达到665件,每年新收案件以平均12%的速度增加。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加,与城乡道路建设快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有关。

2017年1月,在本市河东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乘客乘坐出租汽车,下车开车门时撞到一个骑电动车的人,致其受伤。交管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乘客承担次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责任。此后,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将司机、乘客和出租汽车承保保险公司起诉。法官提示,该事故给几个家庭都造成了巨大损失,大家在出行时,无论驾车、乘车,还是作为行人,都应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避免悲剧发生。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驾车人于2016年8月在滨海新区与一名骑自行车的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骑车人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该司机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交警部门认定其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骑车人无事故责任。驾车人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一份、“商业三者险”50万元。保险公司提交了商业保险条款及投保提示,证明其对免赔范围尽到了提示义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免除赔偿责任。该案例提示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正视自身责任,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和救助伤者,如果肇事逃逸,可能构成商业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一般不支持误工费,但确有证据证明其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