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日出台民营经济“19条”政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一系列配套细则,推动政策落实。“新政实施后,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企业工业用地成本平均降幅将达到2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政规定,企业可以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价款,这充分赋予了企业用地方式自主选择权,有效降低了发展初期用地成本。新政出台后,对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国家标准的70%执行。
本市现行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根据天津民营经济“19条”政策的配套细则,今后本市将采用更为灵活的工业用地供地方式和年限,即在原有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的出让方式。“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仍然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但是出让年限缩短为20年,按照地价评估规程进行年期修正后的地价相当于50年出让期地价的75%,地价降幅达到25%左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近三年,本市年均出让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1200公顷,每宗工业用地平均土地面积6.2公顷。若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方式进行供地,企业取得每宗土地使用权时将节省土地出让价款近800万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