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引河桥大队和天穆派出所联合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发现一名司机夜间醉驾机动车上路,经进一步鉴定,其当时还处于毒驾状态。因吸毒行为依法接受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后,1月4日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属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交管部门同时对其驾驶证做出吊销处理。对于毒驾违法行为,各区公安交管部门已与公安机关建立联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治理。
吸毒醉驾被查获
2018年12月20日20时06分,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引河桥大队联合天穆派出所,开展冬季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安全行动。一辆红色起亚牌小客车行至临近有交警设点检查的京津路与龙门东道交口时突然减速停车,似乎想躲避逃离。由于交警设卡严密,该车驾驶人接受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车驾驶人岳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远远超过醉酒标准。交警还发现岳某的精神较为亢奋,怀疑其当时处于吸毒后状态。
经公安天穆派出所对岳某进行尿检鉴定,结果显示其体内甲基苯丙胺成分呈阳性。交警又将岳某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当晚驾车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74.9毫克。警方确认,岳某已构成吸毒且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岳某于十几年前就曾因吸毒被警方查处,此次已经是第二次被查。查处当天,公安北辰分局依法对岳某的吸毒行为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岳某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1月4日,公安北辰分局依法对岳某做出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交管部门当天也依法吊销了岳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多警种联合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交管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与各公安分局建立联查机制,严查路面涉毒违法行为。在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存在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或者交通肇事犯罪,机动车行驶轨迹异常,驾驶人言语、举止明显异常,在机动车上查获吸毒工具、疑似毒品,以及有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精神恍惚、情绪失控、神志不清、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有皮肤溃烂、手臂有注射针孔以及其他戒断症状等吸毒表现,有吸食、注射毒品前科记录,被群众举报控告吸食、注射毒品等八种情形的驾驶人,开展毒后驾驶检测,对初检结果呈阳性的驾驶人,及时移交属地公安分局。经属地公安分局确认后,依法注销相关违法人驾驶资格。
在车驾管业务受理过程中,交管部门还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规范,严格查询比对相关信息,对因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的,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等情形的,一律注销其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吸毒人员核查比对及毒品检测,对须按照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涉酒嫌疑的,做到每案必检,涉嫌吸毒的及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