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服务机构吸纳贫困劳动力有补贴
来源:天津日报
“鼓励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给予每个就业扶贫基地10万元、每个扶贫车间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支持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支持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就业。
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劳务组织和中介机构向我市企业输入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贫困劳动力到我市养老服务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2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输入到我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我市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我市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16至24周岁贫困劳动力到我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按现行补贴范围和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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