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天津市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
以“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个重大国家战略在天津的实施为引领,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天津在区域战略中的融合发展。实施好“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陆桥海铁联运,深化与内陆沿线口岸密切合作,促进形成面向京津冀、辐射“三北”等地区的经贸融合发展新局面。充分发挥京津双城在京津冀城市群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对区域的高端引领和服务辐射作用,带动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
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绿色生态屏障,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使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优先的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建立生态功能区与其他区的产业转移与合作机制,促进各区共同发展。
推动陆海统筹发展
高标准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创新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海洋产业提质增效,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大力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精简高效、海洋经济开发布局合理、海洋产业竞争力较强、基础设施保障支撑有力、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海洋经济示范区。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和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多层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区域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建成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到本世纪中叶,建立与具有强劲实力、独特魅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