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凛冽、天气奇寒,在这样的天气里,一名女青年将一个男婴扔在了天津西站的候车区女厕所里。幸亏保洁员和民警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才保住了孩子的性命。
保洁大姐 车站卫生间捡男婴
12月27日,保洁员朱大姐像往常一样,每隔一会儿就去自己负责西站二楼候车室女厕打扫卫生。18时许,朱大姐又走进了厕所。刚一进去,她就看到在靠窗的第一个蹲位门外,放着一个塑料兜。她以为里面有人,就去前面打扫了,之后,她就走出了女厕。过了一会儿,当她再次进入女厕时,发现这个塑料兜还在那里放着。很显然,里面并没有出来过人。朱大姐不禁心生疑惑,但又不好推门进去看个究竟。
又过了一会儿,当她再次进入女厕的时候,发现塑料兜居然还在老地方。“谁上厕所这么久?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觉得自己应该敲敲门,弄个明白。于是她试着敲了敲门,里面开始没有动静,继而传来轻微的声音。朱大姐意识到,里面肯定有情况,于是立即推开了门。眼前的一切,让她大吃一惊。一个婴儿被裹在小花被之中,花被上还系着一个红布带,上面印着“好人一生平安”。朱大姐发现这个孩子戴着一顶黄色的小帽子,挺漂亮。
警民联手 妥善照顾被弃婴孩
朱大姐感到事态严重,便立即跑出厕所,准备通知车站民警。恰好,西站派出所民警胡延明和寇明正驾驶着电动巡逻车来到附近。
“民警大哥,你们快来看看,女厕里有一个孩子!也不知道是谁扔在这里的!”胡延明和寇明一听有孩子被遗弃在这里,便急忙下车,来到女厕门口。在将女厕封闭后,他们走了进去,发现这个孩子瞪着眼睛,呆在便盆旁边,样子十分可怜。于是立即将孩子抱起,他们发现这个孩子是男孩,而且相貌端正。
当时气温很低,有零下10多摄氏度,而且这个方便的地方靠近窗户,不时有寒风吹进。两位民警意识到,不能在此处耽搁,于是在用执法仪录像和拍照取证之后,立即将孩子抱起走出了女厕。
西站的候车厅内有个军人候车室,环境不错,而且很温暖。胡延明急忙驾驶着巡逻车向军人候车室驶去。在此过程中,他联系了客运值班站长,让他马上派一名有育儿经验的女性工作人员过来,同时将情况通知了西站派出所相关领导。
他们驾车来到军人候车室外,然后抱着孩子进入了该候车室。这时,客运工作人员也到了,民警将孩子交给了这位女性工作人员照顾。工作人员翻了翻塑料袋,发现里面有奶瓶、奶嘴、纸尿裤等物。
生母消失 孩子被送往福利院
孩子是谁扔的?为什么丢在女厕中?两位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他们商定,由胡延明去做现场调查,寇明去调取监控录像。
胡延明首先来到了女厕附近,开始一个挨一个地询问过往的旅客。但并没有找到现场目击者。不过,寇明在派出所的监控室找到了相关录像——17时50分许,一名衣着时尚的青年女子抱着一个孩子走进了女厕。过了一分钟,她匆匆地走了出来,然后向东出站口走去。走出出站口,她打车离去。
由于目前无法找到这名妇女,西站派出所领导经研究决定,为了孩子的健康和安全,立即与天津市儿童福利院联系。民警杨鹏飞与儿童福利院进行了沟通,然后在所内准备了必要的手续材料。很快,三名民警和那名照看孩子的客运工作人员就乘警车前往儿童福利院,并于21时许到达。
在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为孩子进行了检查,发现他除了有点咳嗽之外,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在签署了“临时代养协议书”之后,孩子就暂时留在了儿童福利院,福利院的阿姨还给他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在这里,他会得到良好的照顾。而民警将继续寻找遗弃孩子的那个女人。
28日,儿童福利院还为这个孩子进行了细致查体。
孩子不能一扔了事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表示,现今社会婚外情生子、非婚生子、生育后离异等情况多发。首先倡导人们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家庭观,不要进入各种畸形的情感之中。即便产生了不该产生的感情,对于生育也是要慎之又慎。
而对于那些婚后生育了下一代,但又闹矛盾的夫妻,要让他们知道,离异往往会对孩子造成无法估量的重大影响,建议他们在选择离婚时要特别慎重。
孩子已经生下来怎么办?张宝义表示,个别父母出于特殊原因将孩子遗弃。其中,有因为孩子患病的,有害怕孩子影响自己名誉的,有的是因为经济原因,但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
既然孩子已经来到这个世上,作为父母就应该知道生命的重要,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养育下一代。即便孩子存在疾病或是自己存在经济困难,作为父母也都应该尽量去克服,而不是将孩子一扔了事。何况,现在各种保障制度比较完备,如果是因为疾病或经济原因,父母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救济。
如果怕自己的名誉受损,那就是不折不扣的自私了。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将亲生骨肉遗弃,这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
遗弃孩子构成犯罪
本市则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伊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涉及刑法遗弃罪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生活中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遗弃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未婚生子、婴儿有残疾、重男轻女等等,无论是什么原因,遗弃孩子均已构成犯罪。孩子的父母或抚养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例如本市2016年曾发生过一起母亲将刚出生的婴儿遗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卫生间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遗弃其所生婴儿,情节恶劣,已构成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年还有一起遗弃患病婴儿的案件,两夫妻因幼子出生后患有严重疾病,伙同他人在一天半夜3点将婴儿遗弃在和平区某路口,婴儿后来被儿童福利院代养。法院审理期间,两夫妻主动将婴儿从福利院接回家中抚养。后来法院依法判决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到八个月、缓刑六个月到一年不等。(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