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外环线及快速路主路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靠右行驶交通管理措施,以规范道路载货汽车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据交管部门介绍,中重型载货汽车在天津市境内高速公路以及外环线、快速路主路行驶时,一律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施划专用车道的路段,与专用车道相邻的左侧车道为最右侧机动车道;中重型载货汽车在同向两条机动车道路段上行驶,禁止占用左侧机动车道行驶,一律在右侧机动车道依次行驶,正常通行状态下不得借用左侧机动车道超车;中重型载货汽车在同向三条机动车道(含)以上路段行驶,超车时在确保不影响相邻车道车辆正常通行情况下,可以借用相邻左侧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禁止连续超车并长期占用左侧机动车道行驶;在行经交叉路口时,载货汽车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因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中重型载货汽车必须靠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并排停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