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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进一步降低百姓药费支出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获悉,本市将从基本药物的目录确定、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配套政策,全面带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多年来,本市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完善全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还存在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高、不完全适应临床基本用药需求、相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于百姓反映的药品供应问题,为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将鼓励本市药品生产企业提高供应能力,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小品种药生产基地。引导企业对基本药物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建立完善本市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和分级应对管理制度,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基本药物不断档、不缺货。建立短缺药品分级应对制度,根据药品短缺的程度、涉及区域和品种的可替代性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最大限度解决药品短缺问题。

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百姓用药费用负担,为此,本市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面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基础上,大力推进医保总额管理、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全部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使用基本药物。制定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为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本市将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对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加大政府投入。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将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在制定和实施慢性病临床路径与分级诊疗过程中,首选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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