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咨询:我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妻子父母都已经去世,我有一个儿子。我们有一套私产房,现在登记在我名下。我听朋友说,如果我和我妻子去世,房子不是只有儿子能继承,我们的兄弟姐妹也能继承,所以我们现在就想立个遗嘱,请问是否确有必要?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首先,这套私产房属于您和您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处分属于你们的房产。如果立下书面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你们百年之后,儿子可以凭书面遗嘱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其次,就立遗嘱的必要性问题,律师建议您根据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酌情掌握。如果您和妻子都没有其他异议,且身体都较为健康,当前立遗嘱的紧迫性是不存在的;再次,此刻立遗嘱的意义仅在于“降低风险”。您妻子的父母均已病故,假设您先于母亲去世,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母亲可以继承房屋的相应份额。您母亲去世后,该部分份额就可以由您的兄弟姐妹继承了。当然如果您母亲书面声明放弃继承,你们也没有必要立遗嘱;最后,建议您和妻子及时保管双方父母去世的有关凭证。一旦日后您的儿子继承你们的房产,房管部门会要求提供较完整的有关材料。(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