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违章建筑占用的消防通道。 记者 高立红 摄
“家门口100多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全是违建,而且占用了消防通道。我们反映了一年多,执法部门也说是违建,但就是不拆。”近日,大港市民刘先生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这一怪现象。
11月21日,记者在刘先生的带领下来到大港永明路旁,在兴旺里54号楼和兴旺里公建一号楼间,有一间做婚纱生意的门脸房,约100多平方米,与两侧商户相连,招牌风格与两侧商家一致,但它只有一层,而两侧商业用房均为两层或者三层。
刘先生指着这间一层的门脸房说:“10多年前兴旺里西区入住时,这个违法建筑就建起来了,一直占着消防通道,一年多以前,小区着了一把火,幸亏扑救及时没酿成大祸,当时我就想,真要起了火灾,这个小区可就麻烦了,消防通道堵了,消防车都进不来……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举报。”
刘先生带记者绕到小区里,从后面看,此房位于一条小区道路的尽头,如无此房,这里应该是小区的一个出口。记者问小区保安得知,兴旺里分东、西两小区,每小区仅有一门进出,小区间不通行,问题建筑就在西区。“没留消防通道吗?万一发生火情怎么办?”记者问。一名男子说:“那边有一个。”顺着男子手指的方向,记者找到了所谓的“消防通道”──在兴旺里公建一、二号楼间的一个“门洞”,在它的上面,还有一层楼房,连接着两旁的商业用房。现场观察,“门洞”前数条线缆低垂,内有三轮车等,还有几道晾满毛巾的绳子。门洞旁的墙上有用红笔写的“消防通道严禁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字样。而在提示旁,正对“门洞”处,就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刘先生说:“我从去年夏天开始反映,去年11月,市民服务热线转来一个大港街综合执法大队的信息‘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中’,就没了消息,今年11月16日又接到一个信息,还是‘正在办理中’。”
记者随后陪刘先生到大港街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称,去年接刘先生举报,向国土和规划部门查询,该房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建筑,当时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我们将启动下一步执法程序,如房主在限期内不自行拆除,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依法强制拆除。”(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