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天津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并公布了第二批6个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据介绍,自2016年1月1日截至今年10月31日,天津法院共受理执行收案287197件,已结案件260648件,结案率90.76%。同时,不断完善外部联动机制建设,与各协作单位密切合作,加大强制执行与联合惩戒力度,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134件,已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3件。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均为公诉案件,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犯罪,既有躲避执行、非法处置被查封财产,也有拒不腾房等类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对于那些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持依法严惩;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在立案侦查期间积极履行,认错态度良好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缓刑甚至免予刑事处罚。法院通过区别对待,引导当事人作出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正确选择,彰显了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充分发挥了刑法的惩罚、教育、预防的多重功能。
会上,天津高院还发布了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联动机制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是在2016年6月三家联合会签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基础上,总结近年来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内容包含五个部分,共二十条,进一步深化打击拒执犯罪联动配合,更加细化和明确侦查、起诉、审判的职能分工,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