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河西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河西区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01

尖山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磊、教导员胡晓宏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018年3月6日,监督检查发现,尖山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磊办公用房面积为14.6平米,教导员胡晓宏办公用房面积为14.4平米,分别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62.22%、60%。石磊、胡晓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桃园街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张金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018年3月5日,监督检查发现,桃园街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张金生使用的办公面积为14.44平方米,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60.44%,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学胜、教导员杨树茂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018年3月6日,监督检查发现,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学胜、教导员杨树茂办公用房面积均为15平米,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66.67%。于学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树茂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问题,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打折扣,甚至顶风违纪。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却在上面。上述问题,有的是同一街道同时发生两起,有的是间隔不到一年再次发生。问题的多发、频发,暴露出有些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主体责任缺失,街道纪工委监管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河西区纪委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严格责任追究,3个街道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分别被追责。

全区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作真为、敢抓敢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强化日常监管,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对分管部门和干部勤提醒、多教育、严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咬住“责任”二字,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细,锲而不舍擦亮作风建设名片。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监督、勇于亮剑、强化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