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出台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给予举报人一次性200元奖励

天津坚持生态优先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从市水务部门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了《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河湖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市河长办调查情况属实后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适用范围:向河湖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偷排工业废水、废液及其他污染物;河湖水面、河湖堤岸等河湖管理范围内有大量垃圾、杂物;在河湖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侵占河湖滩涂,在河湖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违法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擅自采砂、取土;河湖排水口门非汛期排放污水;船舶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水质;填堵封盖河湖,侵占损毁堤防护岸闸坝;其他影响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行为。

有奖举报途径:电话举报:022-836340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微信公众号:津沽河长;邮箱举报:天津市河长信箱tjshzxx@126.com。有奖举报只受理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关情况。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说明详细情况,包括:有关涉河湖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证明材料、重要证据或其他调查线索。(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