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赠给儿子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来源:每日新报
市民李先生咨询:坐落在河西区的私产房一套,原来登记在前妻名下。前妻去世后,我通过公证方式声明放弃继承,并将自己的份额也都赠与儿子,赠与也办理了公证手续。于是这套房屋的权利人完全登记在儿子名下。我现在和儿子、儿媳、孙子共同居住生活。近来儿子、儿媳对我态度冷漠,我想把属于我的房屋份额要回来,我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通过公证方式声明放弃继承,且该房屋已经过户到您儿子的名下,这就意味着此房已经处理完毕。现在您反悔想要回当初放弃继承的部分,难度较大;其次,就您将属于自己的房屋份额赠与儿子一节,法律规定通过公证方式办理的赠与,原则上不得撤销。除非您儿子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未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者您将房屋份额赠与儿子后,您的生活极其困难;最后,法律规定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一般包括生活上的照顾、经济上的供给和精神上的慰藉。如果您认为儿子未尽赡养义务,您可以尝试以此为由起诉撤销赠与,在诉讼中您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