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进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年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并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围绕天津创建“无黑城市”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到一线。
督导组将严格按照督导工作方案要求,重点督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招法措施、实际效果等方面情况,并将紧密结合法院实际,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谈话、座谈、暗访、查阅档案资料、下沉督导、专项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督导组表示,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黑恶势力线索查证属实的,市扫黑办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督导组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27508928)和举报信箱(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收,邮编300100)以及举报电子邮箱(tjgyjb@sina.com),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和提供线索。(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