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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车门”事故343起 致266人受伤3人死亡

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因开车门未保证安全引发的交通事故共计343起,导致266人受伤,3人死亡。

前不久,市民刘先生下班回家,在小区路边车位停好车,拔掉钥匙就推开车门,随即听得“呯”的巨响。他赶忙下车查看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已经在家门口了,真的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原来,刘先生急于回家推车门时根本没有看外面的情况。幸运的是,因为在小区里电动自行车车速并不快,骑车人的手部只是轻微擦伤,“现在想来都后怕的,万一不巧或旁边有车,就会出人命了。”

据交管部门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机动车的,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今年“开车门”案件回放

10月1日6时25分,赵某某驾驶号牌为津D33×××的北京牌小客车,沿滨海新区汉沽东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新村街交口南侧,停靠在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开启车门时,遇骑电动自行车沿东风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驶来的姜某某,赵某某所驾车左前车门后端边缘与姜某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右侧制动手柄外边缘接触,致姜某某摔倒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10日6时50分许,孙某某驾驶号牌为津G75×××的大众车,车头向北、车尾向南停在红桥区洪湖东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孙某某从车内开启左前门时,遇纪某某骑电动自行车以约21km/h的速度沿洪湖东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大众车左前门后门边下部与电动自行车右侧接触,致纪某某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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