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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在天津顺利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9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按照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目标要求,遵循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资金上解下拨。

1.做好资金上解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本季度中央调剂资金上解计划,经人力社保部门初核、财政部门复核后,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由财政部门将资金从本市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足额上解至中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做好下拨资金接收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每季度第三个月,由财政部门从本市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接收下拨的中央调剂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全面加强基金收支工作。

1.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善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努力推进全民参保,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养老保障权益。(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做好基金征缴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机关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按照平稳有序、分工协作、征管高效、服务便民的基本原则,做好本市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金支出管理。在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的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管,健全科学便民的养老保险待遇防冒领机制,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不断完善基金财会管理。

1.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严肃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达的次年资金预缴拨计划,调整“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并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基金决算报表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如实编报基金决算,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2.做好基金会计核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缴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核算体系,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在“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科目下设置“中央调剂资金”明细科目,对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进行会计核算。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门之间建立以月或季度为周期的对账制度,按月沟通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储存额变动情况。(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

1.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实现本市养老保险数据准确实时归集。根据全国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查询系统、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监控系统以及中央数据库的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本市的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加强信息交互。做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关键统计数据的互联互通,加强部门协调,实现数据信息跨部门共享。(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1.夯实省级统筹基础。继续保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统筹考虑政策、经办、监管、服务等各个方面,打造高效便民的经办管理服务平台,统收统支基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全民参保考核评价指标,压实各区责任。(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做好全国统筹对接。根据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时间表、路线图,按照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一部署,做好相关政策、标准、口径的调整,及时对标对表,顺利实现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过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服从大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确保资金按时足额上解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市人力社保局要强化统筹协调,牵头做好本市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照分工安排,担当履责,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在本市顺利实施。

(三)强化管理,提高水平。要坚持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为全国统筹打牢基础。依法做好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扩大制度覆盖面。扎实开展基金管理工作,强化基金预算严肃性和硬约束,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基金缺口弥补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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