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

(2018年11月)

一、日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李春海(副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春海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委员会书记、天津市宁河县(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区)长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手段,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日前,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吕书云(副处级)、天津市嘉盛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系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原经理冯文生(正科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书云、冯文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先后担任嘉盛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