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设立专项资金 每年5000万保卫蓝天碧水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25日从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获悉,保税区修订发布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的资金政策延续了每年5000万元额度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对保税区下辖空港、临港、海港全部区域内的生态环保提升项目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补助。
据了解,此次办法修订主要以2016年实施的保税区环保专项资金政策为基础,立足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短板提升,对有关政策进行了针对性修改完善,新增了废气趋零排放、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再生水设施建设及使用等奖补政策,其中,增加和修订的废气趋零排放建设奖补政策和污水原位再生建设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结算审定值50%比例核定补助,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办法有效期为三年,与国家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周期同步。下一步,保税区环保部门将组织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修订后的资金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指导服务企业提早开展治理,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落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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