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坚持生态优先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自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引发积极反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截至10月24日征求意见阶段结束时,共收到具体意见和建议130余条。
据悉,社会各界不仅通过热线电话等渠道对草案征求意见稿踊跃发表看法,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建议。同时,为推进京津冀三地立法工作协同,市人大常委会派专门团队赴北京市、河北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记者了解到,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市民等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总体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条例的制定及时、必要,希望尽快完善、出台。有人大代表认为,条例的出台必将对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有市民认为,条例草案很多内容涉及群众身边的问题,期待这部法规及早通过并严格执行。
“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有的市民和专家学者提出,要增强对环境保护相关要素的规定,如噪声污染、光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还有更多建议集中于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提出在保障广大市民饮水安全方面应做更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告诉记者,各界人士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修改完善建议,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府有关部门在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管职责,强化行政问责,促进严格执法;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举报监督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生态环保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来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将提请于明年初召开的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王泽庆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