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布,我市将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符合天津直辖市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我们将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840元。”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还将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政策,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方式,提高报销水平。”
“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我们将实现对二、三级医院政策全覆盖,2018年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50个。继续推进糖尿病、肾透析、丙型肝炎按人头付费试点。”该负责人表示,“同时,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人员范围,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为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我市将推动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列入重点任务,通过完善我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标准,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