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 市财政予以相应补助

日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天津市2018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在涉农区全面开始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

根据实施方案,2018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理要覆盖全市涉农区,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用于农业、林业生产或者其他用途的农药(卫生用农药除外)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包装物,包括塑料、玻璃、金属、纸等材质的瓶、罐、桶、袋等。装有报废农药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也适用本方案。

各涉农区原则上每乡镇不少于1个回收点,回收点可依托较大农药经营门店或乡镇农业服务站。回收网点要统一对外公示,要设置专用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箱。各涉农区政府部门监督受委托承担农药废弃物转运服务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集中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至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与处理补助资金按“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纳入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市财政按大田每亩2.5元、蔬菜田每亩5.5元、果园每亩10.5元标准,对各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区自筹资金解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