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这些原本只能在公园、休闲场馆内使用的体育休闲娱乐工具,却成为部分上班族的代步工具或公路运动工具。对此,交管部门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等规定,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均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对于违法上路行驶的,将予以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10月9日中午11时,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民警,在巡查中依法拦停了一名沿云南路骑行电动平衡车的市民。下车后,该市民赵先生表示自己家距离单位只有几公里的距离,午间有时选择平衡车往返,省时也算运动。但对于这种车是否能上路行驶,赵先生表示:“应该可以吧。这段路平时车少、人少,又是单行路。”最终,民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详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涉及电动平衡车的相关规定,并要求赵先生下车步行或骑共享单车离开。
日常在路面上也能看到个别骑行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出行的市民。他们之中既有用其运动的晨练市民,也有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的上班族,往往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是在次路、支路机非混行道路内穿行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交管部门表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和旱冰鞋一样属于滑行工具,是一种体育休闲娱乐工具,按照规定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对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违规上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对骑行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同时,交管部门也提示,鉴于这些车型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或将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