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19时许,滨海公安塘沽分局胡家园派出所接一男子高某报警,称其手机被抢。民警向高某详细了解情况。据高某称,其途经胡家园中心桥收费站附近一小树林时,被一陌生女子将手机抢走。
但在民警询问中,高某言语吞吐,讲不清楚事情的详细经过。民警带领高某到达案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查及进一步询问,民警发现高某所述的事实不合常理,且发现一些蛛丝马迹,证明高某很有可能隐瞒了事实。此外,高某称其是去找朋友的路上被一女子将手机抢走,但经民警进一步工作得知,高某平日不居住在此地,且并没有朋友住在案发现场周边,高某所述与事实极其不符。
正在此时,胡家园派出所又接到一名女子孟某报警,称其于当日19时许在胡家园中心桥收费站附近一小树林内被一名男子抢劫,但经过其反抗,该男子落荒而逃,孟某在现场发现一部抢劫男子遗落的手机。经核实,现场遗落的手机正是高某的。最终,在民警强大的攻势下,高某终于承认自己抢劫他人的违法事实。
原来,案发当日,高某(男,25岁,河北省人)在案发现场附近闲逛时,发现孟某骑电动车经过,高某见孟某独身一人,便心生抢劫的念头。后高某持木棍将孟某所骑的电动车别停,并用木棍对孟某进行殴打,威胁孟某将身上的贵重物品交出来。孟某见状,捡起电动自行车U型锁头打到高某的头上,高某慌忙逃走,却将手机遗落在现场。事后,高某发现手机丢失,怕回家无法向父母交代,便想通过报警谎称自己手机被抢的方式要回手机。
目前,嫌疑人高某已被塘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