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公安大港分局刑侦三大队会同胜利派出所,在分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何某从河北省押解回津,侦破“9·05”以打恐吓电话为手段敲诈勒索学生家长案件。
据介绍,9月5日上午,胜利派出所辖区一小学校长向派出所反映,该校四年级的30余名家长连续接到以“得罪人、要汇款了事”为内容的恐吓电话。电话中,对方询问家长,其孩子是否叫×××,是否在××小学就读,并称其得罪人了,要求汇款了事。对方能够准确说出孩子姓名,引发学校及家长恐慌。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对恐吓电话号码的研判,发现涉案电话号码曾在同一部手机上使用过,但手机号码均为虚拟号码,机主信息不详,无法调取。专案民警继续围绕涉案号码在全国电诈平台展开研判串并,最终发现了与该号码关联的、发生在江苏南通市的一起诈骗案件及涉案银行账号。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在河北省滦平县的取款线索。9月11日,专案组奔赴河北滦平县,开展落地查证,发现犯罪嫌疑人取款时戴帽子、口罩进行伪装。几经周折,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在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的藏匿地点。
9月18日凌晨5时许,专案民警在丰宁县一小区展开持续蹲控。3个多小时后,民警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何某成功抓获,同时在其居住地发现了大量各中小学校学生家长通讯录。经讯问,2人如实供认了伙同唐某某(已上网追逃)从网上购买学生家长信息,以打威胁恐吓电话为手段敲诈勒索学生家长的犯罪事实。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最常见的“恐吓式诈骗”案件有4类:
一是伪装成“黑社会”“仇家”“债主”等角色,打着受害人的亲属被绑架、被拘禁的“幌子”,勒令受害人向指定的银行户头转账汇款。
二是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包裹内藏有违禁物品”“法院开庭传票”等手段,让受害人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汇款。
三是假借医疗机构之名,以受害人亲友“生命垂危”等为幌子,利用受害人关心急切的心理,向犯罪分子的账户转账汇款。
四是诈骗分子通常以“黑社会”为名,利用群众害怕“惹事”的心理,对受害人及其家人进行人身安全威胁,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诈骗分子主要通过各种不法渠道获取侵害对象的家庭信息,利用普通人“怕事”、宁愿破财免灾的心理进行敲诈。市民在接到此类恐吓诈骗电话时,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慌张,要认真分辨真伪,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