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巡视的延伸,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巡视,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无论巡察对象如何变换,巡察方法如何升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始终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所在。
发现问题,必须掌握“发现”的“方法”。巡察组到基层巡察,犹如一项送医上门的“政治体检”,想要得出准确的“体检结果”,一套先进的检测设备至关重要,一套完备的标准化流程更是必不可少。首先就是突出政治巡察,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查找在落实“两个维护”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的政治偏差。其次则是针对不同问题,“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巡察,有“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的“机动式”巡察,也有针对个体的“点穴式”巡察,还有在区与区、部门与部门之间开展的交叉巡察,真正破除“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解决“熟人监督难”的问题。
发现问题,还必须明了哪些是“问题”。扶贫助困过程中的腐败是问题,个别单位乱发津补贴也是问题;党员干部懒政怠政、惠民政策无法落地落实是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同志关系庸俗化也是问题……凡此种种,都是人民群众所反对的、所痛恨的,严重影响干群关系、阻碍事业发展,必须严肃查处,决不能手软姑息。
形成震慑,关键要坚持实效导向,扩大巡察成果。坚决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对巡察整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适时“回头看”,常杀“回马枪”,让监督永远在路上,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一阵风”“过关万岁”心理,确保震慑常在。
找准“病灶”,靶向“给药”,才能快速见效。坚持“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理念,真正做到敢巡察、真巡察,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有效解决基层监督乏力、消除监督盲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