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通报》,公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天津综合指数位列全国之首,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此次测评根据全国各省市2017年底提供的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选取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等关键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同时测算得出城市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形成《情况通报》后向社会公布。天津城市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为53.22,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较全国平均水平30.97高出71.8%。其中,3项关键指标均排名全国第一,分别为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316.5万元/公顷、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2.42公顷/亿元、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0.27万元/公顷,分别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8%、275%、196%。建设用地地均GDP为431.6万元/公顷,全国排名第三,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4%。
“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编制和执行《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形成建设项目设计、核准备案审批、城市规划审批、土地审批等项目用地标准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填补了本市无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的空白。强化土地集约利用绿色发展指标评估,将国家下达本市“十三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目标分解到各区,并将各区年度下降率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下降率低的区相应扣减得分。创新建立“五挂钩”考核奖惩制度,将各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补充耕地任务、违法用地治理、土地批供率、闲置土地处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挂钩,奖优罚劣,倒逼各区提升存量土地利用效率。通过采取各项举措,本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攀升。(津云新闻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