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规党纪只有顺应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完善,才能更好发挥作用。2015年,党中央修订《条例》,颁布施行后取得了良好效果。近三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推进,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更迫切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手不收敛,变着花样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有的认为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往往“破纪”了还不以为然;有的胆大妄为,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能够“拿捏分寸”游刃有余“不出事”;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我约束的“风纪扣”每解开一颗,就意味着对各种诱惑的防备解除一分,从违纪到违法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
事实证明,党的纪律规矩既是“带电的高压线”,又是“救命的安全绳”,要时时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守纪律讲规矩,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条例》针对近几年发现的问题,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内容,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着力防范和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修补了制度漏洞,增强了党规党纪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
以监督执纪问责为利器,强化纪律执行和约束。只有狠抓《条例》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才能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不逾越纪律底线、不触碰规矩红线、不踩踏法律雷区,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才能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