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危害与猖獗,虽路人皆知,但总有人“前仆后继”沦陷其中备受摧残。日前,为“发动群众力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我市金融局、公安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即日起,“对本市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那么,具体咋举报、奖多少、需要符合啥条件、怎么领奖呢?
如何举报?
《通知》指出,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来举报。
其一,电话举报:1.拨打23601731,这是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2.拨打8890,便民服务热线;3.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4.拨打23990110,这是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
其二,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网上举报;
其三,通过电子邮箱举报,电子邮箱为tiscfjb@163.com;
其四,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什么情况下举报有奖?
应当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被举报企业注册在我市或注册在外省市在我市进行非法集资。
而如果是匿名举报,或者防范和处非办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举报或授意他人举报的,或者举报内容已经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法程序等情形,则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那么,集资参与人(受害者)举报可以获得奖励吗?回答是“集资参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也可以举报,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能奖多少?
《通知》说,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奖励标准:
1.被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筛选后,对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2.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或司法处置的”,“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
3.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是全国、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酌情可以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如何领奖?
举报奖励工作按照统一受理、集中评定的原则,设立非法集资线索举报中心,按照流程受理举报信息,并移交区处非办进行调查,提出奖励意见,由市处非办和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原则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集中评定,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奖励资金。特别重要的线索,随时予以评定和奖励。
确定奖励后,由举报中心或相关部门通知举报人领奖。未接到通知,即为举报线索未获采用。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举报人不用担心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从而遭受打击报复。《通知》说得明白: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法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