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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联合共享单车企业惩戒骑行违法 2.2万人次被“限骑”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去年,本市交管部门联合摩拜、ofo等共享单车企业发布《关于加强共享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的联合声明》,对骑行共享单车交通违法人进行联合惩戒。在一年内,共有2.2万余人次被阶段性停用共享单车。

弃车难逃违法处罚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9月9日8时30分,在南京路与长春道交口,交警和平支队营口道大队民警依法拦停了两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共享单车骑行人。当民警口头告知两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属违法行为,且将依规对其处罚后,两名骑行人顺势将单车锁在路边,不仅没有接受处罚反而径自离去。随后,民警通过移动警务通系统将两人所骑行的单车的序号、品牌进行手动录入,并将违法记录上传至交管部门违法信息平台。

该大队副大队长蔡建平介绍,对于此类弃车逃避处罚的行为,早在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共享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的联合声明》中就有明确规定:发生交通违法后,骑行人拒不接受交警处罚并弃车离去的,将无限期停止使用本市运营的各类共享单车,直至其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且接受处罚后,仍将禁骑共享单车两个月。通过交管部门与共享单车企业建立的“共享单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转递”平台(简称“数据交互平台”),如果骑行人在骑行共享单车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查处后,违法数据会经“数据交互平台”推送给所涉及的单车企业。单车企业通过骑行人的违法时间、所用车辆编号确定违法人的相关信息。最后,由单车企业根据违法情节(违法骑行人是否接受了处罚),同步对违法人分别实施阶段性限制使用或长期禁用的处罚措施。

“逆行”“强闯信号”较多

据交管部门统计,自2017年9月至今,交管部门共查处涉及共享单车交通违法2.2万余起。通过信息转递确定,并实施阶段性禁用措施的有2.2万余人次,其中在交通违法后现场接受处罚的有8337人,违法被查处后拒不接受处罚并弃车离开的有13952人。从违法类别来看,骑行人违法主要集中在“强闯信号”“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等几大类。其中,“逆向行驶”“强闯信号”的违法发生率较高,分别为12139起和4922起,分别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总数的54.5%、22.1%。

已形成常态化治理

据介绍,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已形成常态化机制,不仅加大了日间查处力度,每周还会不定时开展全市专项日检行动,同时,交警各支大队还结合管界交通违法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交管部门提示,共享单车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中“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是,市民也要守法文明骑行、按规有序停放。一旦发生交通违法应配合执勤交警教育处罚,切勿随意丢弃车辆或阻碍交警执法。对于长期拒不接受处罚或情节严重的,除将停止其使用所有品牌共享单车外,交管部门还将对其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或将影响日后个人征信类业务的办理。

记者手记

共享单车的出现,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方便了市民。与此同时,一些市民的不文明骑行也影响着整体城市交通的文明与安全。一年来,交管部门、共享单车企业联合惩戒骑行违法,“共管”的措施让“共享”的单车更加安全、有序地融入了交通体系。在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严肃处罚的同时,我们也希望被列入共享骑行“黑名单”的市民越来越少,骑车不“任性”、出行讲文明的骑车人越来越多,从而让共享单车这种环保、方便的出行方式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有力的作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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